汪曾祺谈吃。
家常酒菜,一要有点新意,二要省钱,三要省事。偶有客来,酒渴思饮。主人卷袖下厨,一面切葱姜,调佐料,一面仍可陪客人聊天,显得从容不迫,若无其事,方有意思。如果主人手忙脚乱,客人坐立不安,这酒还喝个什么劲!
做菜要有想象力,爱琢磨,如苏东坡所说:“忽出新意”;要多实践,学做一样菜总得失败几次,方能得其要领;也需要翻翻食谱。在我所看的闲书中,食谱占一个重要地位。
食谱中写得最好的,我以为还得数袁子才的《随园食单》。这家伙确实很会吃,而且能说出个道道。“有味者使之出,无味者使之入。”实是经验的总结。“荤菜素油炒,素菜荤油炒”,尤为至理名言。
做菜的乐趣第一是买菜,我做菜都是自己去买的。到菜市场要走一段路,这也是散步,是运动。我什么功也不练,只练“买菜功”。我不爱逛商店,爱逛菜市。看看那些碧绿生青、新鲜水灵的瓜菜,令人感到生之喜悦。其次是切菜、炒菜都得站着,对于一个终日伏案的人来说,改变一下身体的姿势是有好处的。
做菜的人一般吃菜很少。我的菜端上来之后,我只是每样尝两筷,然后就坐着抽烟、喝茶、喝酒。从这点说起来,愿意做菜给别人吃的人是比较不自私的。
没有喝过豆汁儿,不算到过北京。
常喝豆汁儿,会上瘾。北京的穷人喝豆汁儿,有的阔人家也爱喝。梅兰芳家有一个时候,每天下午到外面端一锅豆汁儿,全家大小,一人喝一碗。
豆汁儿是绿豆发了酵的,有股子酸味。不爱喝的说是像泔水,酸臭。爱喝的说别的东西不能有这个味儿——酸香!
豆汁儿摊上的咸菜是不算钱的。有保定老乡坐下,掏出两个馒头,问“豆汁儿多少钱一碗”。卖豆汁儿的告诉他。“咸菜呢?”“咸菜不要钱。”“那给我来一碟咸菜。”
我的家乡人(江苏高邮,小编注。)喜欢吃烫的东西,语云:“一烫抵三鲜。”
扬州一带人有吃早茶的习惯。人说扬州人“早上皮包水,晚上水包皮”。“水包皮”是洗澡,“皮包水”是喝茶。
有一位女作家来北京,要我亲自做一顿饭请她吃。我给她做了几个菜,其中一个是烧小萝卜。她吃了赞不绝口。
我们那里,几乎家家都要腌萝卜干。在商店学徒(学生意)要“吃三年萝卜干饭”,谓油水少也。学徒不到三年零一节,不满师,吃饭须自觉,筷子不能往荤菜盘里伸。
韭菜花是配着羊肉一起吃的。北京人吃涮羊肉,缺不了韭菜花,这办法五代时已经有了。
北京人吃炸酱面,讲究的要有十几种菜码,黄瓜丝、小萝卜、青蒜……还得有一撮毛豆或青豆。肉丁炸酱与青豆同嚼,相得益彰。
吃粉盐豆,喝白花酒,很相配。我少时不怎么会喝酒,只喝白开水。星期天,坐在自修室里,喝水,吃豆,读李清照、辛弃疾词,别是一番滋味。
如果没有豆腐,中国人的生活将会缺一大块,和尚、尼姑、素菜馆的大师傅就通通“没戏”了。素菜除了冬菇、口蘑、金针、木耳、冬笋、竹笋,主要是靠豆腐、豆制品。素这个,素那个,只是豆制品变出的花样而已。
“蚂蚁上树”原是四川菜,肉末炒粉丝。有一个剧团的伙食办得不好,演员意见很大。剧团的团长为了关心群众生活,深入到食堂去亲自考察,看到菜牌上写的菜名有“蚂蚁上树”,说:“啊呀,伙食是有问题,蚂蚁怎么可以吃呢?”
绿豆轧的面条叫“杂面”。《红楼梦》里尤三姐说:“咱们清水下杂面,你吃我看见。”或说杂面要下羊肉汤里,清水下杂面是说没有吃头的。究竟这句话是什么意思,我还不太明白。不过杂面是要有点荤汤的,素汤杂面我还没有吃过。
我在泰山顶上吃过一盘炒棍儿扁豆,非常嫩。平生所吃扁豆,此为第一。能在泰山顶上吃到,尤为难得。
我小时候吃蚕豆,就想过这个问题:为什么叫蚕豆?到了很大的岁数,才明白过来,因为这是养蚕的时候吃的豆。我家附近没有养蚕的,所以联想不起来。
小时候读鲁迅的文章,提到罗汉豆,叫我好一阵猜,想象不出是怎样一种豆。后来才知道,嘻,就是蚕豆。鲁迅当然是知道全国大多数地方是叫蚕豆的,偏要这样写,想是因为这样写才有绍兴特点,才亲切。
我随作家访问团到昆明,吃饭时让大家点菜,我点了一个炒豌豆米,一个炒青蚕豆,作家下箸后都说“汪老真会点菜”。
沈从文先生在中老胡同住的时候,每天有一个骑着自行车卖铁蚕豆的从他的后墙窗外经过,吆喝“铁蚕豆”……这人是个中年汉子,是个出色的男高音,他的声音不但高、亮、打远,而且尾音带颤。
蒙古人从小吃惯羊肉,几天吃不上羊肉就会想得慌。一位蒙古族舞蹈家到北京来,带着她的女儿。她的女儿对北京的饭菜吃不惯。我们请她吃饭,这小姑娘对红烧海参、脆皮鱼……统统不感兴趣。我问她想吃什么——“羊肉!”端上来一盘羊腱子,小姑娘白嘴把一盘羊腱子都吃了。问她:“好吃不好吃?”“好吃!”
蒙古人非常好客,有人骑马在草原上漫游,什么也不带,只背了一条羊腿。日落黄昏,看见一个蒙古包,下马投宿。主人把他的羊腿解下来,随即杀羊。吃饱了,喝足了,和主人一家同宿在蒙古包里,酣然一觉。第二天主人送客上路,给他换了一条新的羊腿背上。这人在草原上走了一大圈,回家的时候还是背了一条羊腿,不过已经不知道换了多少次了。
我在内蒙古学会了两句蒙古话,会说这两句话就饿不着。一句是“不达一的”——要吃的;一句是“莫哈一的”——要吃肉。“莫哈”泛指一切肉,特指羊肉(元杂剧有一出很特别,汉话和蒙古话掺和在一起唱,其中有一句是“莫哈整斤吞”,意思是整斤地吃羊肉)。
蒙古人杀羊真是神速,不是用刀子捅死的,是掐断羊的主动脉。羊挣扎都不挣扎,就死了。马上开膛剥皮,工具只有一把比水果刀略大一点的折刀。一会儿的工夫,羊皮就剥下来,抱到稍远处晒着去了。看看杀羊的现场,连一滴血都不溅出,草还是干干净净的。
“手把肉”即白水煮切成大块的羊肉。一手“把”着一大块肉,用一柄蒙古刀自己割了吃。蒙古人用刀子割肉真有功夫,一块肉吃完了,骨头上连一根肉丝都不剩。
有人不吃羊肉。我们到内蒙去体验生活,有一位女同志不吃羊肉,闻到羊肉气味都恶心,这可苦了。她只好顿顿吃开水泡饭,吃咸菜。看见我吃手抓羊肉那样香,直生气。
在我一生中吃过的各种做法的羊肉中,我以为手把羊肉第一。如果要我给它一个评语,我将毫不犹豫地说:无与伦比!
苏东坡有一首诗:“无竹令人俗,无肉令人瘦。若要不俗与不瘦,除非天天笋烧肉。”冬笋烧肉,是很好吃。我的大姑妈善做这道菜,我每次到姑妈家,她都做。
霉干菜烧肉是绍兴菜,全国各处皆有,但不似绍兴人三天两头就要吃一次,鲁迅一辈子都离不开霉干菜。
周作人曾说他的家乡经常吃的是咸极了的咸鱼和咸极了的咸菜。
有人不吃辣椒。我们到重庆去体验生活,有几个女演员去吃汤圆,进门就嚷嚷:“不要辣椒!”卖汤圆的冷冷地说:“汤圆没有放辣椒的!”
有一个西南联大的同学,是个诗人,他整了我一下子。我曾经吹牛,说没有我不吃的东西。他请我到一个小饭馆吃饭,要了三个菜:凉拌苦瓜、炒苦瓜、苦瓜汤。我咬咬牙,全吃。从此,我就吃苦瓜了。
上海人爱吃咸菜肉丝面和雪笋汤。
佛教徒不茹荤,又不一定一年四季都能吃到新鲜蔬菜,于是就在咸菜上打主意。我的家乡腌咸菜腌得最好的是尼姑庵。尼姑到相熟的施主家去拜年,都要备几色咸菜。
余不一一。
汪曾祺是一位初读没有门槛,感觉很浅很简单的作家,你觉得他的文字很美,但又很难说清楚那是怎样一种独特的美。似乎很好模仿,但是你真的去模仿一下,恐怕只能骗骗外行。
汪曾祺说,他写文章“只想给读者一点心灵上的滋润”。汪曾祺的文章淡而有味,细品才能知其妙处。需要我们静下心来,慢慢读,细细读,轻轻读。在这个喧嚣嘈杂,“快餐化阅读”成为主流的时代,我们需要把自己躁动的心安静下来,饮一杯醇茶,读一篇好文。
汪曾祺晚年宣布,自己是沈从文的“得意高徒”,这是他给自己的最高评价。他对自己的定位是“最后的士大夫”,“一个抒情的人道主义者”。
马未都:汪曾祺是“短篇小说之王”,他的文字简约明快,直指人心。
沈从文:汪曾祺的文章“比几个大师都有深度,有思想,有才气。”
贾平凹:汪曾祺“是一代文狐,修炼成老精,是文章圣手。”
整部《汪曾祺全集》,无论小说、散文、诗歌,都在营造一种“气氛”,不管你打开哪种作品,汪曾祺都将你带入他的世界,他的文字就像一个爱丽丝奇境的树洞入口。一旦进入,你会发现,用“汪眼”看到的世界,跟你熟悉的世界是不一样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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